1.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;
2.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;
3.應標律師事務所在本地區具有一定的規模和較強的實力,業務能力和業務素質高,具有良好的執業形象和執業影響;對公司主營業務領域有專業經驗、成功案例等。
4.擬派本項目團隊至少包括2名律師,其中一名團隊負責人(要求在金融或資本市場具有十年以上從業經驗,在私募基金、資產管理、信托、投資并購等領域具有豐富實踐經驗;一名主辦律師,作為與我司溝通的第一對接人,所有咨詢事項和答復均應由主辦律師回復,要求在金融或資本市場具有五年以上從業經驗,在私募基金、資產管理、投資并購領域具有相當的實踐經驗和成功案例。
5.近三年無不良執業記錄,律師事務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沒有遭受過行政處罰;
6.不得是與本公司具有競爭性質的公司或分支機構的法律顧問者;
7.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(加蓋公章);
8.需提供律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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